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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省公证协会关于坚决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

 

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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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省公证协会关于坚决做好疫情防控


有关工作的通知


 


全省各公证机构:


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是当前最重要的责任。为做好我省公证行业疫情防控和公证法律服务有关工作,现通知如下:


一、高度重视


1、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,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,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的重大考验,作为践行初心、担当使命的具体行动。


2、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、省政府工作要求上来,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。


3、要具体落实省司法厅、地方党委政府和卫生防疫部门、司法局的防控部署和措施。


4、要高度重视,坚决防止麻痹大意,科学有效做好各项工作,不给党委政府添乱,全力以赴、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。


二、结合实际做好公证法律服务工作


1、要结合实际安排上班。采取延期上班、轮流值班、电话值班等灵活形式安排上班,减少疫情传播风险。


2、要利用好公证信息化手段办理公证事项,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申办公证业务,减少人员接触,降低群众外出感染病毒风险。


3、要做好公证机构环境卫生整治、安全稳定维护等工作,办公区域和服务窗口要定时消毒,公证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上岗,安排专门人员进行体温测量、信息登记,接待场所做好通风工作和避免人员聚集,有条件的公证机构可以为来访群众提供口罩,最大限度为来访群众提供卫生、安全的公共环境。


4、要服务疫情防控大局,勇于承担社会责任,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,做好疫情防控公证法律服务工作。发现发热发烧的来访群众要主动帮助,并及时上报,协助当地卫生部门做好防控。


5、要做好相关防控措施解释说明,对由于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的公证事项,及时告知来访群众并做好解释说明。


6、各公证处要加强对公证员、辅助人员的教育引导,严守执业底线,绝不能有影响疫情防控大局的问题出现。


三、切实做好自身防护


1、要坚决杜绝侥幸心态,认真理性对待疫情,养成良好的个人生活习惯和公共卫生习惯,积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。


2、要避免非必要接触,尽量减少出行,避免走亲访友和到人群密集场所,做到不串门、少聚集,不聚餐、多学习。


3、要远离病毒传染源,学会正确佩戴口罩,不要在人群密集的地方长时间逗留,让自己远离病毒,最大限度消除疫情传播的可能。


4、要及时向单位报告个人和家人身体状况,自觉配合社区和有关部门工作,如实提供有关情况,对社会、对亲友、对家庭、对生命负责。


四、做好舆论宣传


1、要科学判断、理性思考,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,不发表不当言论,不恶意炒作,始终传播法治正能量,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,以实际行动在危难时刻展示贵州公证新形象。


2、要注重公证行业疫情防控工作信息收集报送工作,加大对公证机构、公证员勇于参与、服务、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公证法律服务、开展公益活动和社会捐赠等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。


3、要积极引导群众,用满满的正能量及时回应群众,做好解疑释惑工作,打消恐惧心理,坚定必胜信心,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,积极在疫情防控的重大公共事件中,彰显公证行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共法律服务理念,为打造法治贵州、平安贵州做出积极贡献。


 


贵州省公证协会


202021
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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